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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汉江综合整治堰河口至黄沙河口左岸防洪工程施工iii标段
点击次数:9136次    发布时间:2016/2/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汉江综合整治堰河口至黄沙河口左岸防洪工程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2015〕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勉县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勉县周家山镇。

2.2建设内容:

施工iii标段:汉江左岸干流加高培厚852.889m。起止桩号汉左14 961.609--汉左15 814.49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无不良记录;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215 日至2016年2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汉中市前进东路电视塔西北角)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件一套。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壹仟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10930分, 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第一会议室。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8 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勉县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09163239719; 地址:勉县和平路56号      

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6-8888177;  地址:汉台区北一环天保中心商住楼一单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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