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汉惠渠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
点击次数:6924次 发布时间:2016/9/20 |
1、招标条件 勉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汉惠渠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由汉水发【2016】30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勉县汉惠渠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勉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汉惠渠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勉县境内。根据工程实际和技术要求,本项目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ⅰ标项(北干渠渠首0 000-2 432段):衬砌北干渠2.207km,改造干渠渠系建筑物2座,干渠渠堤绿化2.207km。 ⅱ标项(北干渠22 590-23 723段):衬砌北干渠1.133km,改造干渠渠系建筑物18座,干渠渠堤绿化1.133km,改造管护设施4处880㎡,新建量水设施及信息化系统1处。 ⅲ标项(北干渠23 723-25 400段):衬砌北干渠1.677km,改造干渠渠系建筑物21座,干渠渠堤绿化1.667km,衬砌支渠2条,长1.532km,改造支渠渠系建筑物6座。 ⅳ标项(14支渠-19支渠):衬砌支渠7条,长7.051km。 2.2、监理标段:全面对勉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汉惠渠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建安b证)。 3.2、监理标段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监工程师资格。 3.3、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及监理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申请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26 日8:00~12:00, 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段:符合条件的企业须项目负责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年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和近三年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监理标段:符合条件的企业须项目总监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项目总监岗位证、近三年来类似业绩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施工及监理企业均需提供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截图,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4.4 施工及监理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处理踏勘事宜,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勉县汉惠渠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16-3239295 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树 联系电话:0916-21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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